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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文学www.nanguawx.com提供的《[综英美]从无限世界回来后怎么都开始攻略我》50-60(第15/16页)
的自己眼镜后面的蓝色眼睛对视。
他摘下眼镜,放在洗手台上,下一秒,人已经不在原地了。
一道红蓝色的身影从星球日报大厦的侧窗中射出,速度之快,在午后的阳光中只留下一道几乎无法捕捉的残影。
他垂直上升,穿过低空云层的底部,穿过一片薄薄的卷云,然后在大约三千米的高度悬停下来。
克拉克悬浮在大都会的上空,红色的披风在他身后缓缓飘动,在阳光下像一面安静的旗帜。
他低头俯瞰着脚下的城市,大都会在他的视野中铺展开来,像一幅精细的立体地图。
街道纵横交错,车辆如蚂蚁般在道路上移动,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反射着午后的阳光,整座城市沐浴在一片温暖的光辉中。
远处的河流像一条银色的缎带,蜿蜒穿过城市的心脏,将大都会分割成东西两半。
河对岸的郊区绿意葱茏,更远处的地平线上,可以看到哥谭方向那片常年笼罩在阴云中的天际线。
一切都看起来很正常。
街道上的车流畅通,行人往来如织,公园里有孩子在奔跑,咖啡馆的户外座位上坐着聊天的人们。
星球日报的大楼矗立在市中心,和平时没有任何区别。
透过星球日报的那扇玻璃窗,他可以看清罗恩正坐在工位上,嘴里叼着笔,低头看着屏幕,艾米丽在一张纸上记录着什么,佩里的办公室门关着,百叶窗半合。
一切看起来都在正常运转,没有任何异常,但他立在空中,眉头紧锁着。
平日里总是舒展的眉宇间此刻拧成了一道深刻的纹路,蓝色的眼眸中倒映着城市中心星球日报大厦的轮廓,超级视力捕捉着大厦的每一处细节,超级大脑在一刻不停地运转着。
那种已经经历过一次的确切感是那样的强烈,他不是普通人,他的大脑不会像普通人那样轻易产生错误的既视感,他的记忆是精确的,他的感知是可靠的。
如果他认为自己经历了重复的同一天,那么大概率他真的经历了重复的同一天。
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也不知道是谁做的,更不知道明天是否会再次被拖入这个轮回。
他就像被困在时间里的人,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却依旧不知道该怎么打破它。
作者有话说:
无
第60章
下午,莫蒂默从咖啡店先回了韦恩庄园。
深秋的风从街道吹过,车道两旁,百年老橡树正抛洒着最后的财富,枯金与锈红层层叠叠铺成湿漉漉的地毯,车轮碾过时,发出细碎的叹息。
爬满东墙的常春藤燃成深酒红色,如凝固的血脉攀附在古老的石墙上。
稀薄的阳光笼罩着韦恩庄园,远远望去,仿佛整个庄园都沉溺在一场褪色的旧梦里。
莫蒂默将车停好,穿过侧门走进主楼,在玄关处换了鞋,然后走上二楼回到自己的房间。
他脱下外套挂在椅背上,从口袋里取出手机,放在桌上,去洗手间洗了一把脸。回到桌前时屏幕正好亮起,通知栏里躺着一条来自克拉克的消息。
他瞥了一眼发送时间,下午五点零三分。
“你今天别过来找我了,我晚上要加班。”
莫蒂默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几秒钟。他没有立刻回复,而是将聊天记录往上翻了一下。
前天:“今晚要加班,不用过来找我了。”
大前天:“今晚要加班,可能会很晚,不用过来找我了。”
他的手指停在屏幕上方,目光在三条消息之间来回扫了一遍,就连发送时间也几乎一致。
他皱了皱眉,打了一行字发送过去:“今天又要加班?”
消息发出后,他握着手机,走到窗边。
就这一会儿,太阳已经快落山了,从他这边的窗户刚好能看到花园里的景象,花园里的玫瑰早已谢幕,只余下嶙峋的刺,挂着几颗晶莹的晚露,风卷起梧桐叶,打着旋儿在天上飞了半晌,风停叶落。
天空带着点入冬前特有的灰蓝色,云层低垂,遮得世界越发昏暗。
他等了大约两分钟,手机震动了一下。
克拉克的回复只有一个字:“又?”
莫蒂默看着那个字,眉头皱得更深了一些。
这个回复带着明显的不确定和试探性的意味,像是克拉克自己也在疑惑。
他站在窗边,沉默了片刻,将手机放进口袋,转身走出了房间。
时间已经接近晚上六点,庄园的暮色从落地窗退出去,暖黄的灯光便接掌了餐厅。
长桌上,晚餐都已就位,烤鸡的皮在灯下绷出蜜糖色的光泽,土豆泥堆成敦厚的圆丘,烤蔬菜的焦边微微卷曲,肉汁壶里偶尔鼓起一个细小的泡,又悄悄破掉,面包篮搁在桌角,麦香还在往外渗。
阿尔弗雷德立在料理台边,白衬衫的袖口卷了两折,双手托起茶壶,缓缓倾注,红茶落入骨瓷杯的声响细碎而均匀,蒸汽盘旋着升起来,佛手柑的清冽气息漫过烤鸡的暖香,在空旷的餐厅里飘荡。
布鲁斯坐在长桌的主位上,面前摊着一份晚间报,他正在翻看财经版面,表情平静,看不出在想什么。
提姆坐在布鲁斯左手边,面前放着一台打开的平板电脑,屏幕上滚动着哥谭昨夜的数据摘要,他一边看一边用叉子戳着盘子里的烤蔬菜,心思显然不在食物上。
达米安也刚从楼上下来,看也没看其他人,径直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拿起勺子就开始挖自己盘子里的土豆泥球。
莫蒂默从楼梯上走下来,走到自己的座位前坐下。
他面前放着一份阿福准备好的晚餐,土豆泥和烤蔬菜,他拿起刀叉,开始用餐。与他平日那种不紧不慢的节奏相比,今天他的进食速度明显加快了些。
提姆终于处理完了平板上的工作,一抬头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他放下咖啡杯,随口问了一句:“一会儿有事?又是准备去大都会?”
自从那天莫蒂默知道布鲁斯不想让克拉克来哥谭之后克拉克还真就没再来过哥谭,但相对的,几乎每天下午莫蒂默都会跑去大都会见克拉克,这两天也是听说克拉克似乎是加班,让莫蒂默不用去找他。
莫蒂默点了点头:“嗯。”
提姆的眉毛动了一下,嘴角带上了一丝了然的笑意:“你那个男朋友今天终于不用加班了?”他的语气带着点调侃。
莫蒂默又点了点头。
提姆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目光看似落在杯中的红色的液面上,实则余光在偷偷打量着主位的男人。
布鲁斯不让克拉克来哥谭,莫蒂默就自己往大都会跑,而且跑得还极其勤快。
布鲁斯当初不让克拉克往哥谭来的时候大概没预料到,克拉克是不来哥谭了,他儿子却会自己往那个氪星人那儿跑。
转而他又想到另一个问题,说起来莫蒂默知不知道克拉克就是超人?
他想了想,觉得答案应该是知道的。
莫蒂默能看穿别人的灵魂,只要他在大都会待的时间稍微久一点,一定会见到超人,只要他同时见过超人和克拉克,就一定能认出这两团灵魂是属于同一个人的。
所以莫蒂默是知道克拉克就是超人,但还是天天往大都会跑。
提姆又喝了一口咖啡,心里想着布鲁斯知不知道这件事?
应该知道吧,毕竟蝙蝠侠什么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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