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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儿办完。于是在黑狼示意之后,戎峰就拿出了那只带着血迹的寻金铲,递到了狼王面前。

    狼王凝眸一嗅,而后喉咙间响起声音,在林中的族群这才通通现身,它们来到戎峰附近,也纷纷上前记住气味,随即在狼王的一声令下,四散在山林各处,没身而去。

    寻金人即便行踪再隐蔽,也绝逃不过狼的搜索。

    戎峰与边鸿以逸待劳,留在原地备箭,为了试箭,戎峰往丛林深处去,利落地射死一只野鹿,只当是黑色狼群帮忙寻人的报酬。

    直到下午时分,狼群才陆陆续续回来这里,狼王更是毫不客气地用利齿撕扯开野鹿的肚子,先将肝脏吃掉,再分给其余回来的同伴。

    最后还留了一半,几只狼拖着剩鹿就不见了,多半是带回巢穴去,给幼崽尝尝鲜,这种鹿不好猎,跑得极快,即便是狩猎本领极强的狼群,也很少能捉到。

    而终于在太阳落山之前,几匹浑身沾着树叶草籽的狼跑了回来,而后转身示意,并在前边带路,戎峰这才兴奋起来,直接回身一把将边鸿背在背上,双足运气,大步流星地跟在疾驰的狼群身后。

    边鸿在戎峰的背上,只觉得速度太快了,周围的景色迅速往后退去,前边引路的狼依旧在跑,最后,终于在晚霞的余晖中,停步在一座枯山之前的林中。

    金矿的洞口处,三个人都提着武器,一脸戒备,但神色未免有些不甘,领头和他的心腹都进了矿洞去探金,只留他们在外头守着,多少有点厚此薄彼,要知道,以这座矿山的金纯度,进去后捡一块藏起来,等有空了自己炼出金来,能够他们好几趟出生入死的酬劳。

    但他们也不敢抱怨,头人心狠手辣,三人中但凡有一个把话透给头人,那他们就死定了。其实手下这些人的心也不和,彼此小心算计,尤其是现在开出了大货,有命拿金子,以后也得有命花不是。

    等了许久,头人终于带着伙计们都出来,并扛了好几块大石,金石一露面,夕阳的光一照,真叫一个金灿灿!

    “大伙儿这回没白忙,这金矿是个熟矿,货都在表面上,根本不用挖,哈哈哈,老八,带着我的金鼠尾,把消息带出去,叫大家伙搬家伙事儿来,开山,就地炼金!”

    在人力之下,又处于野兽横行的深山,往出运沉重的矿石,是毫不理智的。一般在这种优质矿源的诱惑下,寻金人会联合所有信任的力量,在金矿周围开山。

    先要砍树伐木,或者放一把火,清出一片空地,搭建炼金的围子。到时候,从矿洞里运出来的金矿石,直接在围子里磨成碎粉,再从石头碎粉里,把金子单独弄出来。

    这一行当存世已久,尤其是在这几年战乱时候,好多为朝廷冶金的能工巧匠也流落民间,更壮大了这一群豺狼。

    领头人终于志得意满,他已经在心里把这座金矿的利益分割清楚,叫上自己的表弟与这行当的龙头大哥,一个是自己信任的人,一个是为了扯大旗,避免别人来直接吞了金矿。

    至于那些只在传说中,连个人影都不见的什么戍山卫,只要金矿的矿石足够精纯,在这里聚上几百人,就算那戍山卫是铁人,来到这,也得叫他们炼成浆,哼。

    天色还没黑透,一行人依旧没有放松警惕,除了生火做饭的,就是在头人的允许下,又进了矿洞先搜刮一番的,几人点着煤油灯,兴奋地往矿洞里钻。

    负责守卫的人心中不平,但也不敢开口,就有些怠工,往边上的树后走去,松开裤子小解。

    正在这时,一只箭矢“嗖”地一声划过地势复杂的山林,直接射穿了他的动脉,而后精准地插进嗓子里,当即连呼声都没法发出的死在树后。

    没一会儿,他的尸体也被几只黑狼迅速拖走,树后空无一人,连血迹都沁入繁茂草丛下的泥土中,似乎从来没人死在这里。

    但寻金人有个规矩,就是同伙的人,不能离开彼此的视线太久,一是怕出现意外,二是怕通风报信。

    于是在好久不见这个守卫之后,剩下几个人互相对视一眼,只怕这人真是奸细,在找到金矿之后就偷着离开去送信。

    等他们一起找过来的时候,不仅是中箭,还有两人在回头之际,就被一道黑影用弯刀利落地抹了脖子。

    这边无声的厮杀刚刚落幕,坐在火堆边吃饭的领头人却忽然不动了,有一种危险的直觉,让他浑身骤然竖起了寒毛,在刀口上舔血的人,最相信自己的直觉,他能从残酷的寻金行当里活下来,混到现在这个地步,这种直觉更是灵敏。

    于是领头人当即大呵一声,集中了手下的人,左右一点,除了去送信的老八,进矿洞的三个,竟然又少了六个人。

    “敌袭,都给我抄家伙!”

    而他们举刀面临的,竟然不是人,而是一群渐渐从林中包抄上来的狼群,那些狼极其的凶狠,齿下流涎,翻唇威吓。

    常年闯山的人,自然有一套对付狼群的办法,他们举起火把,并拿出行李中的药粉,往火堆中一扔,顿时狼烟四起,刺鼻难忍。

    狼群因此不能上前,只在周边徘徊。而狼群原本就没想上,它们的职责并不是冲上去厮杀,而是就在附近围着,不放跑任何一个人即可。

    之后,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厮杀,黑色的狼王站在上风口的山石上,看着一只只利箭从林中射出,直奔那群放烟的人,其中领头人并不弱,扯开衣襟,抽出一排排飞刀,朝箭矢的方向飞射而去,而有好几只箭“嗖嗖”而出,正射在飞刀的刀尖,针尖对麦芒,一时间地上掉落了好些人类那些致命的武器。

    狼王在学习经验,无疑,“人”是颇为强大的,他们总是以弱小的身躯,研制出强力的武器,令即便如狼一样强壮的血肉之躯,也只得避其锋芒。

    最后,飞刀与箭矢都被用光,两道身影从暗处疾驰而出,冲进人群中厮杀。

    那两个人极有默契,互为靠背,一人执弯刀,一人执棍,一人远攻,一人近杀,相差悬殊的人数,在激烈的拼斗之下,人多的一方反而迅速落败。

    有人一看就觉得事情不对,头人竟被那个高大的男人一混子打断了脖子,当场就断气了。于是也不再抵抗,转身就跑。

    实在是敌不过,反正也知道了金矿的位置,不消说开采后能得多少金子,只这一个消息,就够他活半辈子了!

    可等他跑出了激战之处,面前不是离山的康庄大道,而是一群眼冒绿光,浑身漆黑的狼群。

    黑色狼王的目光深沉地看着一切,尤其注视着边鸿,它觉得“人”真是不可思议,与狼群中衡量强弱的准则竟不一样,那样弱小的身躯,却爆发出强悍的战力,转身挥刀之间,刀刀致命,就往人类最脆弱的脖颈上招呼。

    以命相搏,往往结束的会很快,毕竟,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临到最后,边鸿一路过去,把所有倒在地上的人,都补了一刀,这是战场上必备的技能,否则,你就不知什么时候,会被一具忽然跳起来的“死尸”给抹了脖子。

    果然,叫他又砍死了两个,戎峰却上前去摸了摸边鸿的身上,看有没有伤,浑身无事,又伸手去抹边鸿脸上的血迹。

    边鸿在暮色中几乎看不清男人的表情,但却体会到了他复杂又欲言又止的心情,于是伸手甩了甩弯刀上的血迹,又抬手自己擦了擦脸。

    “没事儿,都是别人的血。”

    戎峰心里难受,觉得让边鸿涉险了,而且其实边鸿最不愿意见血腥,从前更是到了见到猪血都浑身抖的程度,虽然现在慢慢好转,但戎峰依旧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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