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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瓜文学www.nanguawx.com提供的《山野归鸿(种田)》30-40(第10/17页)
比起在炕上卧病离世,他们更愿意死在秋收的地里,死在劈柴的路上。
闵百贵今年岁数不小了,又因为灾荒亏空了身体,一时半会儿的补不回来,家里的柴火既劈既用,眼下要招待人,今晚炕要烧的热热的才行,柴更不能少。
于是趁着边鸿和媳妇聊怎么做鱼,就套了衣裳出来劈柴,嘿呦嘿呦的,豆大的汗珠子往下淌,一根大圆木,要劈砍好多次,才能崩开。
家里的儿子还没长大,女儿想帮着干,被老父亲心疼的推回屋去了。
“去,帮你娘做饭,劈柴是爷们的活,再闪了你的腰。”
边鸿索性出门,直接去木桩上拎起闵百贵的斧头,抡圆了“砰砰”劈起来。
他挥斧头出去的时候,心是紧缩的,但是斧头砍在木头上,和人类的柔软身躯产生了巨大的区别,他这时候才能放松些,告诉自己,这是木头,不是人的脑袋。
闵百贵刚把大女儿赶回屋,回来就见边鸿在那劈上了,赶紧去拦。
“诶呦,哪有大过年让串门的来劈柴的呢,快放下。”
闵百贵的媳妇闻言也赶紧出来,她比闵百贵拦的还紧。
“叫你表叔劈吧,你被抻了肚子,到时候不好生养就坏了!”
边鸿听到这话差点没闪了腰,他做了十几年的大男人,到了这里,也整整八年了,但依旧不习惯“郎君”的身份,虽说也不用习惯,只担了个虚名而已,他自己清楚。
闵百贵再想去接斧头,却被一只大手给拦住了,原本挺粗的斧头,被那手一握,就显得小多了。
边鸿抬头看了一眼,这才松手。
“要不,多劈些吧。”
戎峰闻言默默点头。
而后他轻松的挥臂一抡斧头,“哐”的一声,腰粗的木头顿时一劈到底,分作两半的木柴借着余力,还崩出老远。
闵百贵当场就梗住了,站在院里的雪地上,缩了缩脖子,好像那斧头砍的不是木头,而是他的脑袋瓜子。
于是也不敢上前了,只得拱手连道:“有劳有劳。”
而后闵百贵唏嘘的被边鸿带进屋里,还时不时的往外瞅一眼。
闵家存下的木头不少,但多半都是整段拉回来的大长木,左右无事,戎峰觉得都劈了算了,“砰砰砰”的干了好一会儿,边鸿出来,给他递了一碗水,又在男人喝水的间隙,伸手把他头上的斗笠摘了。
戎峰有点躲闪犹豫,边鸿则不动声色的看了他一眼。
“不热?”
热倒是热,就是有所顾忌。
边鸿还是把他的斗笠摘了下来,“又没什么见不得人的,挺好看的,你也得让别人渐渐适应吧。”
谁还能一辈子躲在斗笠下边活着呢。
男人闻言一愣,拿着斧头的手也松了,只端着个空碗,低头注视着眼前拿着自己斗笠的小郎君。
戎峰鬓间有微微的汗意,风一吹,身上传来和边鸿一样的无患子皂水的草木香气,但又比边鸿身上的更醇厚,带着一种雄性更原始的气味,形成了一种新的,复杂的香味。
而后男人低声试探的询问:“好看么?”
边鸿被男人的身躯笼罩着,一抬头,就望进了那一双棕蓝的异瞳中。
那双眼睛在微微的暮光中,更显得波云诡谲,但明亮,澄澈,又深邃厚重。
不得不承认,确实是一双非常好看的眼睛。
于是,边鸿点了点头。
男人低头笑了一下,弯着的眼睛有点像月牙,而后他就把空碗送回边鸿手里,而后转过身,不仅摘了面罩,就连外衣也脱了。
只一身被边鸿强迫穿着的里衣,浑身热气腾腾的,甩开膀子,劈木砍柴。
薄汗微湿,薄薄的里衣贴在强壮的身躯上,显出他更矫健的筋骨与雄浑的体魄。
闵百贵的媳妇也不炒菜了,和自己老头子一起站在门口,看着眼前的景象,她瞪着眼睛,捂着嘴,“喔”了好几声。
闵百贵回头,“你喔什么喔,咋子,母鸡要打鸣啊。”
他媳妇则一抱手,“你懂什么,我看闵熙就嫁的不错,这才是男人呢,李三棱那算盘子是白打了,他家没这个福气。”
闵百贵看着一会儿就堆成摞的木柴,也点头,确实,原本以为是很不通人情,动辄随手打骂的呢,这么一瞧,人品还是不错,瞧着对闵熙挺好的,是个过日子的人。
“也是歪打正着,闵熙不少受苦,是替表弟去从军的,现在好男人也该我这侄子得去。”
不过盘算了一会儿,闵百贵还是把边鸿叫了过来,两人坐在厨房里,边挑沉谷子里生的小虫,边说话。
“表叔,年前你说的那伙兵匪,现在怎么样了,我看大家都正常过日子了。”
甚至村里还敢请社戏来看,想是兵匪被诛灭了,才敢的。
“这不是咱们胜了么,我看呐,是军营里也容出空来收拾这些潜逃的家伙了,听说州府里还贴了告示呢,那伙人还不把胆子吓破!这要是被抓住,得直接拉到菜市口砍头。”
闵百贵说的眉飞色舞,恨不能自己去抓兵匪,又不是当时就连门口的脚印,都要扫平的时候了。
不过说着说着,边鸿就听他这表叔的话越来越偏,最后更是直接来了一句:“挺好,挺好的,日子终于太平,你要个孩子也行了,人家也养活的起,谁家不得传宗接代么。”
边鸿的手停了停,他看了外头劈柴接近尾声,并已经把柴堆满了一墙边的男人。
“我不会生。”
闵百贵“啊?”了一声,要是侄女,他也不好开口,但是郎君也算是男人,没那么多忌讳。再说,郎君哪有不会生的。
“不会?那,他,是他不行啊”
闵百贵一句话说的磕磕巴巴,又往外瞧了一眼,看那小子一身血气方刚的,抡斧子的胳膊硬邦邦,不像不行啊。
边鸿正想糊弄过去,院里的戎峰已经擦了汗,穿上衣服回来,他依旧没带斗笠,那只蓝色的眼睛异常明显。
闵百贵先是被那传说中的“鬼瞳”惊了一下,但缓过神后,看着戎峰的样貌,心里也说,小伙子正经挺俊的。
而吃过晚饭,睡到炕上的时候,闵百贵心里还惦记着呢,在被窝里翻来覆去的,真心为侄子着想。
到底行不行啊。
第二天早上临行前,除了一些腌菜点心,边鸿还见他这位“表叔”偷偷摸摸从地窖里挖出一小坛酒,非常珍惜的送到他手上。
“好东西泡的,表叔就这么一坛了,岁数大了,也不好喝酒了,你给他喝一喝吧,尝尝。”
边鸿以为是土法炮制的黄酒之类,这里的人爱和私家酿的黄酒,于是便没推辞,直到走出好远,身后表叔还喊呢。
“别忘了喝啊!”
戎峰回头,瞧了瞧招完手后回身的小郎君。
“喝什么?”
“没什么,黄酒。”
第37章
年初二,即使外头依旧寒冷,但也有不少人出了紧闭一冬的屋门,过年走亲戚。
富裕些的大包小裹,日子紧的就少拎几样,多少是个心意。人们因为战争和灾荒而紧绷了一年的神经,在这个阖家欢乐的节日里舒展开来。
仿佛无论经历了多大的灾难,老百姓们就像野草,根系使劲的扒在土地里,只等春风一过,就又弓着腰冒出嫩芽来,越平凡越坚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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